一、询价邀请
因项目建设需要,需采购乐至县玉龙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标线标牌,四川中天誉鑫建设有限公司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活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二、项目概况
1、采购人:四川中天誉鑫建设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乐至县玉龙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下室标线标牌。
3、采购清单
(见附件:乐至县玉龙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标线标牌施工清单表)
4、采购内容及要求:
标线、标志、吊牌、进出口牌、柱头护角、车轮挡等,各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详见标线标牌施工清单表)。
5、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材料税费(6%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场运费等的所有费用。
6、付款方式:当月审核产值下月支付审核产值的80 %,所有合同约定内容完工退场支付到审核产值的85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审核总产值的90%,内审完成后支付到审核产值的95%,项目最终审计完成后支付到97%执行,剩余3%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
7、最高限价:投标人根据采购清单单价进行报价,合计总价不超过13万元(根据网上查询及走访市场行情等,预估出来的最高价格)。
8、材料供应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投入使用后,竣工验收时终止。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询价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最高限价的1%(最高不超过20万元),采用对公转账的方式向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公司名称: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及账号: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街支行、83110120000000793),成交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退还。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货要求:满足招标人合法合理的供货要求,根据采购方制定的采购计划在既定时间内配送货物。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3.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通知书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9办公室获取。
2.获取询价通知书时应准备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或座机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投标方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获取响应文件方式有以下两种:
(1).介绍信上写上邮箱,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2).自行准备U盘,报名成功后文件通过U盘拷贝至各供应商。
4.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得转让)。
八、响应文件内容:
由采购人提供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注: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声明函(加盖鲜章)、询价函(加盖鲜章)、承诺函(加盖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询价保证金转账截图;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若有)。
九、响应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1.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十一、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十二、询价地点: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根据到时会议室使用情况提前电话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中天誉鑫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乐至县文庙街165号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3739444620
四川中天誉鑫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