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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财务收支审计项目询价通知书

发布日期:2025.08.20

一、询价邀请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范债务风险、提升项目运营效能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乐至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开展财务收支专项审计,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活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二、项目概况

1. 采购人: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采购项目: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3. 采购范围:资阳源峰林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021年4月(公司成立)至2025年6月期间财务收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等。

4. 最高限价:10万元

5. 审计重点:

1)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3)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合规性

4)关联交易规范性

6. 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差旅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

7. 付款方式:

1)审计人员进场后,支付总金额的30%;

2)出具赋码的审计报告开具发票后,支付剩余的70%。

8. 项目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审计组进场起45天内,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完成相应的审计工作;出具赋码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后30日内按审计项目归档要求协助审计组完成项目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询价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定本次询价采购最高限价1%(最高不超过20万元),采用对公转账的方式向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公司名称: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及账号:四川乐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街支行、83110120000000793),成交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退还。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支机构参加竞标的,分支机构须获得事务所授权并由事务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每个事务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竞标,不接受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2. 投标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在本项目服务期间不更换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不兼任其他审计项目,提供书面承诺;

4. 投标人拟派参与本项目的审计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拥有财会审计类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3.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询价通知书自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6办公室获取。

2. 获取询价通知书时应准备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或座机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投标方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 获取响应文件方式有以下两种:

1)介绍信上写上邮箱,报名成功后询价文件通过邮箱发送;

2)自行准备U盘,报名成功后文件通过U盘拷贝至各供应商。  

4.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得转让)。

八、响应文件内容

由采购人提供询价通知书,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注: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及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声明函(加盖鲜章)、询价函(加盖鲜章)、承诺函(加盖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询价保证金转账截图;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

九、响应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1. 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

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

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现场提交响应文件。

十一、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十二、询价地点

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根据到时会议室使用情况提前电话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文庙街165号

联系人:龚女士

电  话:15282229573


乐至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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